close
2018-05-05 14:19

〔記者黃建華/高雄報導〕虎毒不食子!高雄一名男子禽獸不如,多次性侵染指弱智讀國中和國小的長女、次女,逼2女兒幫他口交,還以電動陽具猥褻被害人,高雄地院審理時,分別為14歲、12歲的2名被害女童控訴「爸爸變態!」合議庭依對未成年人性交、猥褻等罪重判12年4月,另違反家暴保護令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判刑8月,換算需繳24萬元。可上訴。

判決指出,家住高雄市大寮區的甲男和老婆育有2女1男,甲男平常不但常打老婆,2014年起到2017年3月,更多次逼弱智的大女兒(未滿14歲)幫他口交,並趁大女兒熟睡時,舔其胸部猥褻,並以電動陽具猥褻女兒。期間,連次女也時代雜誌遭逼口交。

後來老婆知道,忍無可忍才帶2名女兒報警,並申請家暴保護令,甲男還違反保護令,跑到2女就讀的國中、國小騷擾女兒,遭檢方起訴。

高雄地院審理時,甲男坦承叫女兒幫他口交,但否認有施暴脅迫,並辯稱行為時有喝酒、吸安。受害女童則表示,因平日常看到爸爸毆打媽媽,怕不從會被打,才配合要求幫爸爸口交。

合議庭審結,認被告罔顧人倫,染指年幼2女兒,惡行重大,將他依對未成年人性交、猥褻等罪重判12年4月。另外,被告違反家暴保護令得易科罰金部分則判刑8月,如易科罰金24萬元。可上訴。

time時代雜誌

☆自由電子報關心您: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、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、性騷擾,請撥打113專線,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,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。☆


2C5F37CC60AA578B
arrow
arrow

    xord59jf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