雲林口湖等沿海鄉鎮許多養殖魚塭,雖是漁民數代人開墾,長久以來卻被認定為非法占養,始終無法取得合法養殖登記證,口湖鄉公所積極爭取,全國首例終獲解套,就地合法,國有財產署服務到鄉,協助業者辦理租約。



數代開墾 成非法占養

國有財產署雲林辦事處行動辦公室前進口湖鄉公所,受理漁民補正土地承租契約文件等,完成手續即將領到合法養殖登記證的漁民開心極了,「以後遇到風災卡有17life保障」,「自己養魚養一輩子,終於將升級當『老板』,漁保也可以跟著升級了!」

口湖鄉長林哲凌指出,許多業者都有養殖事實,而養殖魚塭也確實是業者與先祖幾代人共同開墾的心血,卻一直沒有養殖登記證,導致在天災發生時,無法申請補助,每年還得繳占養賠償金,權益相對無保障,又背負了占養的汙名,苦不堪言。

天災發生 可領補助金

林哲凌探究無法合法化的關鍵,在於無法取得村長或毗鄰的證明,經與國財署研究,由業者提供水電或農漁會相關資料,公所核發國有土地實際使用證明,終能解套。

為不讓漁民舟車奔波,公所請國財署行動辦公室到鄉服務,協助補正合法承租申請的相關資料,第一波完成手續的有70多位,預計2月8日就能取得土地租約,而有關的申請作業也會持續辦理,口湖鄉的模式,未來將成為全國比照的典範。

林哲凌說,魚塭取17life首頁登入得養殖登記證後,可享有災損救濟、申請漁業資材補助,漁保投保上限可從3萬多提高到4萬多元,子孫如果願意繼續養殖,也能繼承土地承租權。

(中國時報)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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